公司无力支付工资,员工能否申请公司破产?(公司无力支付工资,员工能否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在无奈之下一般会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方式解决。但现实是,不少员工真正拿到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或者判决书时,公司已经无力支付工资。判决不能直接解决工资支付的问题,员工在获得判决书后如果公司仍然不支付工资,则只能通过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然而即便如此,不少公司可能仍然无法支付工资。
有的员工在已经通过司法途径追索工资无望的情况下,会考虑通过申请公司破产的方式试图获得工资。那么员工能否通过申请公司破产要回自己的工资,或者如果不能,应当考虑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呢才能拿到工资?
公司破产公司法及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法人破产的一种情况。我国企业破产法对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适用条件、相关法律责任等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略懂企业破产法的人一般都知道,职工工资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具有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因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等性质的债权,与税费及普通债权相比,具有优先的受偿权。那么基于该规定,在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且无力支付工资的情况下能否通过启动破产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回答是否定的。
企业破产法中所规定的债权人包括了普通债权人、担保债权人和职工债权人等。其中普通债权人和担保债权人有权对作为债务人的公司申请破产,但是职工债权人并无该项权利。不仅如此,职工债权作为一种特殊债权,其并不适用企业破产法关于申报债权的规定,而是有破产管理人通过职工债权公示确认的程序确定职工债权的具体数额。
基于以上原因,职工债权人无法通过直接申请公司破产获得公司权益的救济。即便如此,员工有相关管理人与经营责任的相关证据的,可以通过企业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追究其给自己造成的工资损失赔偿责任。
员工不能申请公司破产并不等于员工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工资权益的救济。例如,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解决争议的,存在公司与股东资产混同的,员工可以通过追究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追索工资;公司与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混同用工的,员工可以通过追究其他关联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法获得权利救济。
员工发现公司采用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等方式拒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在获得相应证据或证据线索后依法追究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启动该程序建议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移送处理的方式更有效率。
笔者提醒作为普通劳动者的员工,在工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尽可能早些维护自己的权益。切忌在维权问题上犹豫不决,一拖再拖,最后等到自己下定决心的时候,公司已经没有能力支付拖欠你的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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