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联合制定《关于做好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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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申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提升企业破产处置效果,依法保障金融机构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2021年12月3日,省法院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5个章节21条,重点对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支持破产程序有序推进、支持破产企业重整再生、依法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等事宜作了规定,尤其是对实践中比较关注的破产企业账户信息查询、账户解封、重整融资、信用修复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省法院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关制度机制尽快落地见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关于做好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来源: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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